2006年8月15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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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瓶番茄酱卖了15万
“抗癌药”诈骗团伙漏网之鱼被判刑
杨晓东

  本报讯  3块钱一瓶的番茄酱均价卖到3万元,这不是天方夜谭。日前,把番茄酱当作抗癌药卖、合伙骗人钱财15万元的云和人吕云青,经武义县检察院起诉,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,并处罚金3万元。该判决已于昨日生效。
  2004年2月28日,吕云青与同伙洪海如、李小华(均已判刑),租用刘平乐(已判刑)的轿车到武义县桐琴镇东干村,把目标锁定为当地人金某。洪海如假扮成求医问药的福建厦门人,故意向金某问路,称到武义找一个叫“王斌”的教授,欲以130-140元/粒的价格购买“抗癌药”。这时,李小华(武义人)开着车过来,假装与洪海如互不相识,自称认识洪海如要找的“王斌”,洪当即提出要两人带路。
  在一路口,吕云青“冒”了出来,称自己就是“王斌教授”的儿子。他用感冒药冒充抗癌药的样品,给洪海如验货,洪假称正是此药,取得金某的信任后,吕云青答应以每粒100余元的价格出售“抗癌药”,李小华用武义话与金某“合计”:先从“王斌的儿子”手中买来“抗癌药”后转卖给“厦门人”,从中赚取高额差价。金某信以为真,用3.7万元人民币从吕云青处买来一瓶“抗癌药”。之后,骗子们借故分头溜走。找不到买主的金某如梦初醒,折开“抗癌药”包装一看,里面竟是一瓶番茄酱。
  当年4月24日、5月7日,吕云青一伙人如法炮制,先后在青田、武义两次成功上演此类“双簧”剧,各骗来10万元、1.3万元。同年8月,同案的洪海如等人在其他地方行骗后被警方抓获,吕云青闻风而逃,成了诈骗团伙唯一的漏网之鱼,然而,最终他还是没能逃脱法律的天罗地网。